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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公司治理

治理组织

公司组织
智崴最高负责人为董事长,自2023531日股东常会董事全面改选后,由欧阳志宏先生担任(兼任总经理),负责统筹管理公司经济、社会及环境的经营绩效及相关议题之决策,亦负责督导内稽内控之执行、规划中长期经营策略、开发新事业发展方向与市场布局以及各项转投资事业之营运绩效控管等。

公司最高治理单位为董事会,主要负责指导公司策略、监督管理阶层,并对公司及股东负责。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各功能性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将所提议案交由董事会决议。此外,智崴亦设置公司治理主管,以维护投资人权益、发挥董事会及相关功能性委员会职能、提升信息透明度。




董事会运作
智崴董事会透过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赋予之职权,监督公司营运、制定公司策略方针、辨识营运风险并规划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方向。董事会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常会,2023年共召开8次会议,出席率为97%

为进行公司治理沟通,召开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会计师之沟通会议,与最高治理单位沟通之关键重大事件的总次数共计2次,其范围包括:治理单位之职责、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制度、查核范围及方法、重大会计政策、重大会计估计与重大事件或交易、2023年度显著风险评估及关键查核事项、独立性、内控流程风险结果、国际财务报导准则、IFRS永续揭露准则、辨认并评估重大不实表达风险(或未更正之重大不实表达)、对继续经营产生疑虑之重大未确定事项、与管理阶层意见不一致之事项、拟订2024度稽核计划等。

董事提名与选任
董事成员之提名及遴选皆系依据公平、公正、公开之「董事选举办法」,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一规定,采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会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并采单记名累积选举法,设置董事七至九人,包含独立董事至少三人,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智崴亦以最高的诚信经营道德标准要求经理人与董事,透过「诚信经营守则」、「道德行为准则」、「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等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职务时应善尽善良管理人之义务。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与独立性
智崴于「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中明订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不限制性别、年龄、国籍及文化等。2023年董事会由8位成员组成,年龄均为51岁以上,且皆具有营运辨识、经营管理、领导决策、危机处理、产业知识与国际市场观之专业技能,另分别有会计、产业、财务、科技、法律等的ESG 不同面向之实务与学术研究专业背景,且不具本公司经理人身分之董事为7(占比约为87.5%),展现董事会结构之健全。董事会亦具有独立性,8位董事中,有4位为独立董事(占比约为50%),董事间无具有配偶及二亲等以内亲属关系之情形。



董事进修情形
智崴依「上市上柜公司董事、监察人进修推行要点」进行董事会相关进修,2023年董事总进修时数为54小时,平均每位董事进修时数约为6.75小时,持续提升董事会对法规修改与新兴议题的了解,强化董事全方位职能,并提升公司治理成效。



功能性委员会运作
薪资报酬委员会
依「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成立薪酬委员会,并明订组织规程,监督公司董事及经理人薪资报酬制度,以忠实履行职权并提案董事会审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并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

智崴董事会成员或高阶管理阶层薪资标准依据「董事及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本公司每年度评核经理人之基准为财务指针、质量及风险管控、领导及管理绩效等营运治理目标的贡献程度来决定绩效;其经理人调薪及变动薪资与绩效成果相链接,相关薪酬信息揭露于年报,供智崴所有利害关系人检视,此外智崴董事与高阶管理阶层之薪酬均透过薪酬委员会决议与监督,并提报董事会通过,以避免因薪酬之规定引发董事及高阶管理阶层从事逾越公司风险胃纳之行为。

智崴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均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具备独立性。智崴未设有薪酬索回机制,关于董事、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之酬金相关信息,请参阅智崴2023年年报第2224



审计委员会
智崴为强化公司治理与运作,设置审计委员会,以有效监督内部控制、检查财务报告,评估和指导与公司有关的审计的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六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每年召开二次沟通会议,针对公司财务报表之允当表达、会计师之独立性、公司内部控制之有效实施、公司遵循相关法令与规则及公司存在或潜在风险之控管等相关事项讨论。



董事会与功能性委员会之绩效评估
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 之绩效评估皆采内部自评方式,其自评结果分别为「超越标准」、「优等」,显示智崴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之功能与运作效率良好,并于2023113日及2024123日董事会提出报告。详细绩效评估内容如下方说明:

1. 董事会绩效评估



2. 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



公司治理主管执行情形
智崴遵照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及其他证券管理相关法规,「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永续发展实务守则」及「诚信经营守则」等作业标准,据此建构公司治理架构及推动相关工作,藉以维护投资人权益、发挥董事会及相关功能性委员会职能、提升信息透明度。本公司由林穗娟财务长担任公司治理主管,其主要职权包含:



公司治理主管进修情形



治理绩效
2023年智崴于公司治理方面着重改善维护股东权益,并于第十届公司治理评鉴结果取得上柜公司排名6% - 20%之企业,未来本公司将持续努力强化董事会结构与运作、提升董事会职能及提升非财务信息之揭露质量,以强化公司治理信息。